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劳动关系仲裁受理吗
劳动关系仲裁受理吗

劳动关系仲裁受理吗

2020-12-22 124
普法内容
因为劳动关系引起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以下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其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劳动关系认定多久受理仲裁
    劳动关系认定多久受理仲裁

    对于认定劳动关系的案件,仲裁庭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的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可延长不超过十五日。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的十五日内,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0-01-13 135
  • 劳动仲裁是否受理劳务关系纠纷
    劳动仲裁是否受理劳务关系纠纷

    劳务纠纷不能申请劳动仲裁,劳务纠纷适用《民事诉讼法》而不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仲裁受理以下劳动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确认劳动关系

    2020-01-01 127
  • 劳动仲裁裁定不存在劳动关系的案件法院可再受理吗
    劳动仲裁裁定不存在劳动关系的案件法院可再受理吗

    如果你有劳动过的有效证据(人证,打卡资料。(一定要有证据可以受理,当事人双方均有权力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对结果不满意!已经存在劳动事实,发工资的证据等等),就没有问题。劳动局仲裁委的仲裁结果出来后,法院讲的是证据)希望能够帮到你

    2024-06-24 12
专业问答更多>>
  • 劳动仲裁受理后还会受理劳动关系吗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关系引起的劳动争议。下列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引起的争议;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用、经济补偿或者赔偿引起的争议;除名、解雇、辞职、辞职的争议;其他。

    2021-12-24 15,340
  • 劳动仲裁双重劳动关系不予受理

    劳动仲裁如果不受理你的争议,你可以拿《不予受理通知书》到法院起诉;双重劳动关系是不允许,但不能以此来排除新单位的法定补偿义务。(《条例》的含义是:建立多重劳动关系,严重影响本单位工作任务;或单位提出,

    2022-02-03 15,340
  • 劳务关系劳动仲裁劳务关系不能申请劳动仲裁

    介于业绩等劳动纠纷问题,如果您觉得对方侵犯了您的权利,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建议您积极维护权益。

    2022-08-10 15,340
  • 劳动仲裁中的雇佣关系劳动监察受理范围

    不会的。劳动监督受理范围:违反劳动保障法律发生在2年内;被投诉用人单位明确,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造成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属于劳动保障监督职权范围,由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拖欠农民工

    2021-12-24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劳动仲裁撤诉后可以再仲裁吗 00:51
    劳动仲裁撤诉后可以再仲裁吗

    劳动仲裁撤诉后,可以再仲裁。撤诉分为已按撤诉处理和申诉人申请撤诉。只要符合受理条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需要再次立案审理。申请仲裁时效期间从撤诉那天重新开始计算。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需要从劳动争议发生那天起的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

    3,698 15,340
  • 仲裁受理范围 01:23
    仲裁受理范围

    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因此,只要当事人之间达成仲裁协议的,都可以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但值得注意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相关规定可知,下列纠纷不能仲

    2,165 15,340
  •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的六个条件有哪些 01:09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的六个条件有哪些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的6个条件是: 1、申请⼈不具有主体资格; 2、申请⼈与申请仲裁的争议⽆直接利害关系; 3、争议内容不属于劳动⼈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 4、争议不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的管辖; 5、仲裁申请已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的时效;

    5,349 15,340
孟金龙律师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继承、公司法
咨询律师
158-1008-6858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