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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名额转让协议有效。有效的转让协议要求当事人具有书写证明能力、意思表示自愿真实;协议内容合法、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转让关系的成立不得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不得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关于宅基地转让协议是否有效问题,同样需要区分具体情形,一般而言,如果交易双方都是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也没有违反地方有关限制性规定的情形,协议原则上是有效的。如果交易双方不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在
安置房配额转让协议有效。有效的转让协议要求当事人有能力书写和表达自愿真实性;协议内容合法、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转让关系的建立不得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不得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这是无效合同处理的一般原则。但对于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被认定无效后的处理则有一定特殊性。如果签订转让合同后只是交付了土地和转让款,而没有进行实际的开发建设,适用“相互返还”的原则比较简单,即由转让方
拆迁安置房转让协议是有效的,即安置房转让协议是依法成立的,就具有法律效力,对当事人是具有约束力的,受我国法律的保护。 根据法律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内部股权转让协议是否有效,需要按照协议的具体内容来作出判断。首先,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在有限责任公司内部,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股份。因此,如果不具备合同无效的情况,内部转让股权的行为都属于有效的行为,而且其他股东无权宣告这一项协
车位转让协议是否可靠,取决于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协议具备下列要件才具有法律上的效力: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转让车位还需要双方,带着产权证、买卖双方身份证及
安置补偿协议,即政府和被征收人签订的协议,从本质上来说,其属于行政协议,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安置补偿协议合同无效: 1、采用不正当手段签订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2、恶意和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3、采用合法形式掩盖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