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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是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是发行人控股或者实际控制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是由于所任公司职务或
内幕信息知情人,一般是以是否知悉对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为标准,并不局限于公司内部人员,还包括外部由于工作性质或所任职务而知悉内幕信息的人员,以及相关公司本身,具体而言: 一是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是持有
股东知情权主要是指股东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重要文件和重大事项知晓和了解的权利,是法律赋予股东的法定权利,也是股东对公司运营状况进行监督的重要手段,股东知情权非是股东所享有的单一权利而是由查阅公司章程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权、查阅董事会
任何权利都不是绝对的,知情权也不例外。公民的行政知情权要知情到什么程度?这是制定政府信息公开法的尺度。尽管我们已经承认知情权在整个权利体系中是极为重要的,但这绝不意味着知情权的行使可以不受任何限制。在
1、《刑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了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并规定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 2、根据《证券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
股东知情权的行使范围如下: 1、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
(1)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2)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3)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4)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
在我国,明确对商业秘密作出规定和保护的法律,主要是2019年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规定,商业秘密主要是指那些具有秘密性、商业价值性、保密性的商业信息。具体包括了,企业或者个人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管理信息等商业信息
根据《继承法》有关继承人范围及继承顺序的相关规定,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含: 1、配偶。 2、子女。包含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3、父母。包含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4、兄弟姐妹。包括生父母的兄弟姐妹、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法定继承的范围及顺序如下: 第一,配偶、父母、子女,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其中,父母指的是亲生父母、养父母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既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也包括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