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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离婚与其复员转业并不一定同步进行,如果军人离婚时尚未复员、转业, 能够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军人财产实际多为可期待利益,在军人离婚时并未实现对财产的实际占有。 故军人在离婚时虽然可能没有实际占有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但并不能以此为由
遗弃家庭成员应如何处理遗弃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负有赡养、抚养、扶养义务而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行为。《民法典》规定,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请参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如下规定:第十四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
离婚时军人所得的复员费等财产如何分割? 1、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不得分割。 2、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
离婚房产分割、财产分割相关规定离婚财产分割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关系以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基础,婚姻关系解除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条规定了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双方之间进行平均分配。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
离婚纠纷专业安置费的分割方有以下几种方式: 1、离婚后的拆迁安置补偿款要由双方先进行协商分割; 2、如果夫妻双方没有办法就拆迁安置补偿款达成协商一致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来进行判决。在离婚诉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退伍费中的一部分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在具体分割的时候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的数额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就是要进行分割的部分。军人退伍安置费等一次性费用,属于夫妻双方共有财产,离婚后由夫妻双方平均分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婚姻存续期存款离婚的分割标准: 1、在夫妻一方名下的存款,只要没有证据证明是个人财产或者属于第三人的,则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平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