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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是指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的行为。阻碍解救被绑架妇女罪的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四百一十六条的规定,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1、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的处罚量刑为:犯此罪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情节较轻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3、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负有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以下条件会构成阻碍解救被绑架儿童罪: 1、本罪既侵犯了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信誉,还侵犯了被拐卖儿童的人身权利; 2、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阻碍解救被拐卖儿童的行为; 3、主体是特殊主体,即负有解救被拐卖儿童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构成阻碍解救被绑架妇女罪的条件如下: 第一,客体要件。本罪所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不仅侵犯了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声誉,也侵犯了被拐卖、绑架妇女和儿童的人身权利。 第二,客观要件。本罪客观上表现为利用
具备下列要件即可构成不解救被绑架妇女罪: 1、不解救被绑架妇女罪的主体限于负有解救被绑架妇女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 3、犯罪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儿童的职务活动和国家机
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主要是指未造成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亲属的伤害、死亡后果;或者事后积极采取措施挽救;悔罪态度很好等等。
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罪的构成要件有: 1.犯罪主体为聚众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的首要分子。 2.侵犯的客体为妇女的人身权利。 3.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4.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聚众
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没有对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儿童罪的立案标准进行明确规定。但是我国《刑事诉讼法》中规定,公安机关或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对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所以可
拐骗行为在刑法上对应的罪名是拐卖妇女、儿童罪,其构成要件包括四个:1、客体要件:该罪侵犯的客体是被害妇女、儿童的身体自由权和人格尊严权;2、客观要件:该罪在客观上表现为非法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或者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实施了其中一项
根据刑法规定,行为人只要实施了拐骗、绑架、收卖、贩卖、接送或者中转妇女、儿童中的任何一种行为,即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具体如下: 1、拐骗,是指行为人以利诱、欺骗等非暴力手段使妇女、儿童脱离家庭或监护人并为自己所控制的行为; 2、绑架,是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