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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临时会议召开条件:1.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6.公司
《公司法》第100条规定了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定情形: (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
只有在特殊的情况下,公司的董事,股东才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来现场解决一些重大的决策,来保证公司的正常盈利和运行,避免给公司来带巨大的损失,是维护公司利益的一个重要会议
临时股东大会是指根据法定的事由在两次年度大会之间临时召集的不定期的股东大会,以决定临时出现需要股东表决的重大事宜。我国公司法规定,召开临时股东会议的法定事由为: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1/3
临时股东大会是指根据法定的事由在两次年度大会之间临时召集的不定期的股东大会,以决定临时出现需要股东表决的重大事宜。我国公司法规定,召开临时股东会议的法定事由为: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1/3
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临时股东会议召开条件为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公司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的程序为: 1、会议召集;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负责召集,由董事长进行会议主持; 2、在会议召开前,提前15天通知公司各股东; 3、临时提案; 4、股东大会的表决可以通过会议表决的方式进行; 5、
股东大会具有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决定公司董事、监事的人选,以及这些董事、监事的薪资报酬,公司如果需要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或者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组织形式,修改公司章程,发行公司债券等,这些重大决议必须由股东会作出。股东大会的职
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股东大会,主要是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的,其实决定公司管理经营的重大事项的机构。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的权力机构,通常公司其它机构都由其产生并对其负责。股东大会职权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职权基本是一致。 股东大会的主要作用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