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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诉讼中房产分割问题的规定是:有协议的,按照协议进行分割处理;没有协议的,根据出资人、出资份额、是否涉及赠与、孩子归属判定、双方在婚姻存续过程中有无过错等因素进行分割处理。
1,未还清房贷之前,房产不能办理过户手续,需要先到银行还清贷款后,再到房产所在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 2,经过民政部门备案的离婚协议,或者法院的离婚判决书,可以做为双方离婚时财产分割证明,在还清贷款后拿离婚协议或者判决书办理过户
1、房屋赠与未办理过户手续,房产归赠与方,不予分割。 2、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属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3、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买房,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需按照出资份额比例
从法律上来说,夫妻离婚时并不一定非要进行财产分割,如果双方均不主张分割,法院不会主动要求分割。但在现实生活中,为了避免以后更多纠葛,最好在离婚时把共同财产分割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
1.女方父母对于房产的赠与,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女方的个人财产。房屋在离婚时不会进行分割。 2.由于先前房屋属于女方个人财产,即使女方将房屋出售,然后再自建房屋,但是从始至终房
但很多时候,逝者并没有留下书面的遗嘱料理后事,那么此时就应该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财产继承,财产继承者有多人时,应秉承平等原则进行分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
离婚房产分割民法典的新规主要是指,最高院发布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一。其中规定了:对于子女登记结婚后父母出资的房屋所有权,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推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这与原来司法解释二规定,“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
起诉离婚,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夫妻以书面形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
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法院按这一原则判决夫妻财产的前提是财产是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如果财产分别是夫妻的个人财产,则不能用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