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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抵债的债权人享有物权期待权吗

以房抵债的债权人享有物权期待权吗

2021-04-23 106
普法内容
债权人不能依据以房抵债协议而享有物权期待权,如果当事人之间约定以房产抵押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时候,该房产属于债权人所有的,则该约定违反法律规定,所以是无效的。
《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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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培铭律师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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