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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争取抚养权比较有利的条件: 1、女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 2、女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 3、男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 4、男方年纪偏大,再次生育的机率较小,而女方却处于较好的生育期的
男方争取抚养权的途径如下: 一是双方协议变更。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扶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予准予,也就是说双方可以私下协商,然后请求法院予以变更。 二是一方以起诉方式变更抚养权。但是,无论采取哪种方式变更孩
1、对方有其他子女的证明(如户籍上的子女情况); 2、医疗机构出具的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诊断证明; 3、对方有吸毒、赌博、酗酒等恶习,或有虐待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证明; 4、医疗机构出具的,男方已作绝育手术或丧失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也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
1、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但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的。 2、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但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3、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因其他原因,子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意见》的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处于哺育期,离婚时原则上应由女方抚养。(但父母双方协议子女随父亲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以准许。)若男方能举证证明
实施过家庭暴力行为的当事人,也可以争取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但是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作出判断。 首先,家庭暴力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在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争取过程中,如果一方当事人能够举证证明对方存在暴力倾向,或者曾经对未成年子女实施过直接的家庭暴
不给抚养费也可以争取抚养权,但是需要满足特定的条件。但是需要注意,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并不是争取孩子的抚养权,而是在申请变更孩子的抚养权。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就已经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作出相应的安排。因此,不直接抚养未成年子
在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的时候,是男女平等的。父母双方都有平等的权利,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如果孩子的年龄在两周岁以下,也就是还在哺乳期,那么一般是跟随母亲生活,抚养权归女方所有。如果孩子已经年满8周岁,那么要适当考虑孩子本人的意愿,孩子本人愿意跟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