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贪污共同犯罪的表现有哪些
贪污共同犯罪的表现有哪些

贪污共同犯罪的表现有哪些

2020-01-27 108
普法内容
贪污共同犯罪的情形:主体都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相互利用职务便利或者分别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相互配合、相互利用,共同实施贪污行为的;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者与国家工作人员内外勾结共同实施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刑法》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第三百八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贪污罪和受贿罪的区别有哪些表现
    贪污罪和受贿罪的区别有哪些表现

    1、侵犯客体不同。受贿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贪污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 2、侵犯对象不同,受贿罪侵犯的对象是公私财物,贪污罪侵犯的对象是公共财物; 3、客观方面的犯罪手段不同;等等。

    2020-10-01 148
  • 共同贪污犯罪的条件包括哪些
    共同贪污犯罪的条件包括哪些

    1、贪污行为人必须是两个人(含二人)以上; 2、行为人共同实施了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的行为; 3、行为人之间具有共同贪污的故意; 4、各共同贪污犯罪人在共同故意支配下,彼此联系,互为条件; 5、共同贪污行为造成了总和犯罪结果。即

    2020-05-19 156
  • 贪污罪的主体表现
    贪污罪的主体表现

    贪污罪主体包含如下几种: 1、国家工作人员; 2、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

    2020-04-11 126
专业问答更多>>
  • 贪污罪和受贿罪的区别有哪些表现

    1、侵犯客体不同。受贿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贪污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 2、侵犯对象不同,受贿罪侵犯的对象是公私财物,贪污罪侵犯的对象是公共财物。 3、客观方面的犯罪手段

    2023-03-04 15,340
  • 贪污罪单处罚金犯罪表现

    第一,对贪污犯罪人施以罚金刑,是对其犯罪动机的反制。罚金刑是一种剥夺犯罪人部分财产的刑罚手段,与贪污罪的贪利原因是对应的。 第二,罚金刑是对贪污罪犯罪人有效的惩罚手段,使其欲得反亏。作为刑罚之一种,罚

    2022-08-10 15,340
  • 对共同犯罪、集团犯罪、贪污罪、诈骗罪、贪污罪的处罚都有哪些规定

    相关规定如下,根据《》第条、第条、第条、第条,【主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

    2022-03-14 15,340
  • 共同贪污犯罪怎么认定,共同贪污犯罪应注意哪些法律问题

    贪污罪怎么认定?共同贪污犯罪的认定所谓共同贪污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实施的贪污犯罪行为。它有以下特点:一是贪污行为人必须是两个人(含二人)以上,二是行为人共同实施了非法占有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

    2022-04-06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贪污贿赂罪有哪些种类 01:34
    贪污贿赂罪有哪些种类

    贪污贿赂犯罪的种类主要包括: 1、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的非法占有、使用、私分国有财物或公共财物的犯罪; 2、就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事项,实施的提供、介绍、非法收受或者索取公私财物的犯罪; 3、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不明和隐瞒境外存款的犯

    604 15,340
  • 贪污多少入罪 00:56
    贪污多少入罪

    贪污罪在三万元以上便可入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可知,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当贪污数额较大时,即

    3,150 15,340
  • 什么是贪污罪 01:15
    什么是贪污罪

    贪污罪,指的是国家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位的便捷,非法窃取、侵吞、骗取或以其他的手段占有公共财物,或者是受国家单位、国有企业或者事业单位的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位上的便利,非法窃取、侵吞、骗取或以其他的手段占有国有财物的。 对

    1,895 15,340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咨询律师
134-1035-790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