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判刑后暂予监外执行司法局不予接收如何办的呢?
判刑后暂予监外执行司法局不予接收如何办的呢?

判刑后暂予监外执行司法局不予接收如何办的呢?

2024-06-14 58
普法内容
司法部门不同意,你自己对照一下,是不是你有累犯情节,是不是你户籍地的经济、住房、担保人员不合适,是不是你之前在村里有恶迹,是不是所在村居不愿意接收,是不是之前有过犯罪记录,这都是环境评审的要素,一个不合适就是不适宜。 不过话说回来,司法局对这一块都是采取放宽的意思,毕竟假释条件不容易,都愿意给一个机会,你看一下是不是你的硬性条件不合适,就是住房、收入、担保人、村居这一块有问题。 司法局给的环评意见书只是对法院有建议作用,不是必须听取的。但是假释这玩意即便你出来了,司法所也是会纳入严格管理知道结束,换句话说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这两类人司法局如非必要,都不愿意接受,无他,责任太大。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我表妹被暂予监外执行,暂予监外执行及时收监吗?
    我表妹被暂予监外执行,暂予监外执行及时收监吗?

    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收监: (一)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 (三)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对于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应当予以收监的,由

    2024-07-02 52
  • 暂予监外执行是否由司法局解除
    暂予监外执行是否由司法局解除

    依据《暂予监外执行规定》 第二十三条社区矫正机构发现暂予监外执行罪犯依法应予收监执行的,应当提出收监执行的建议,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核同意后,报决定或者批准机关。决定或者批准机关应当进行审查,作出收监执行决定的,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罪犯居住

    2024-05-23 24
  • 暂予监外执行如何宣告?
    暂予监外执行如何宣告?

    暂予监外执行期限届满由司法所应当组织解除社区矫正宣告,监外执行请求被批准的时候并不存在宣告的问题,犯罪者在被监外执行期间,即使因为实施了违法行为被收监,也不存在宣告的问题,只有是矫正期限届满后,由司法所作出解除社区矫正宣告。

    2024-05-17 32
专业问答更多>>
  • 司法局接收暂予监外执行人员,监外执行是哪些意思呀?

    暂予监外执行是指对于被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符合法定情形,决定暂不收监或者收监以后又决定改为暂时监外服刑,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的刑罚执行制度。 这一制度的设立体现了中国惩罚罪犯与改

    2023-04-08 15,340
  • 暂予监外执行起算,监外执行后行情应该如何抵呢?

    监外执行算刑期。当然满足监外执行需要有一定的条件,监外执行,是指由于罪犯具有法律规定的某种情况而暂时变更刑罚执行场所和执行方式,在监狱外执行刑罚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

    2022-07-31 15,340
  • 醉驾判刑后能暂予监外执行吗

    可以申请,但是否批准要看是否符合以下标准。 为了正确执行暂予监外执行的制度,法律严格规定了监外执行的条件和批准程序: 1.必须是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并且还在执行过程中。 2.必须具有下列情形

    2022-03-18 15,340
  • 不予暂予监外执行刑更什么意思

    不予暂予监外执行刑更什么意思,就是判了坐牢,但不需要实际坐牢,可以在监狱外面执行,也就是在家受到监督居住。这种情况是会计入执行刑期的

    2022-07-17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法院判监外执行的条件 01:18
    法院判监外执行的条件

    法院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监外执行的条件: 患有白血病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肚子里有孩子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孩子的妇女; 没办法自己处理自己的日常生活,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怀孕或

    2,629 15,340
  • 如何申请监外执行 01:23
    如何申请监外执行

    申请监外执行需要先由监区的人民警察进行集体研究,然后报监区办公室会议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报送监狱的刑罚执行部门审查,然后监狱生活卫生部门对申请人的病情诊断的鉴定进行审查。 对材料齐全,条件符合的申请人,则把申请提交到监狱减刑、假释、暂予监外

    1,921 15,340
  • 监外执行后打人会怎样 00:59
    监外执行后打人会怎样

    监外执行通常是为一些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以及怀孕期的妇女所制定的一项特殊的刑罚方式。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的规定,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如果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或者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应当

    1,973 15,340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团队负责人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3-6177-3042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