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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门诊挂号有报销。在门诊发生的特殊病种费用视同住院按住院比例报销并且可以与普通住院的费用累积起付线。特殊病种包括冠心病、高血压三期、糖尿病、肝硬化、精神病、恶性肿瘤、肾透析、帕金森病、类风湿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等。
特殊疾病病种也可以在门诊部报销,报销比例因地而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相继发布了有关特殊疾病门诊费用报销的规定。通常情况下,门诊没有特殊疾病报销的起付线,赔偿额是可以根据患者实际支付费用的75%这个比例来计算的。如果超过了医疗保险
浙江省特殊病种门诊报销规定如下: 1、特殊病种门诊报销比例为60%,重大疾病住院限额为9.6万元。 2、报销起付线为2000元,2000元以下部分不予结付,2000元至9.6万元部分,按照50%比例予以结付,9.6万元至最高支付限额部分,按
特殊病种在一个医保年度内,特殊病种门诊免报额度为400元,符合规定治疗范围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与普通住院待遇相同。《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
特殊病种门诊挂号有报销。特殊病可以享受的报销待遇:报销比例,在门诊发生的特殊病种费用视同住院按住院比例报销并且可以与普通住院的费用累积起付线。特殊病种结算周期为360天,包括在本人定点医疗机构普通住院
河北省特殊病种门诊报销规定是:1、门诊特殊病报销分为,城镇职工门诊特殊病报销及城乡居民门诊特殊病报销,城镇居民门诊特殊病报销为50%;2、门诊特殊病报销比例,城镇职工门诊特殊病报销比例为85%,年满5
根据最新的规定,2018特殊病种门诊报销增加了10个二类门诊特殊病种数。门诊特殊病种分为一类门诊特殊病种和二类门诊特殊病种,如高血压、糖尿病等。一类门诊特殊病种包括:恶性肿瘤、血液透析、血友病及肝、肾
特需门诊医保不能报销。根据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诊疗项目范围:沪医保〔2002〕31号,特需医疗服务项目范围发生的费用,包括使用相关医疗仪器、设备、材料进行相关检查、化验、手术和用药治疗等项目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
办理异地就医后门诊的报销如下: 1、领取或在社保网站上下载《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工作、居住人员情况申报表》; 2、按规定填写,并经外地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盖章认定的《申报表》; 3、将填好后《申报表》拿回分工负责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并
异地医保门诊不一定能报销。一般外地就医需要提前备案,但外地就医未备案需自行垫付全部的医疗费用,再携带相关材料到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并且报销比例可能会有所下降。各地医保政策不一样,具体能不能报销以及报销的比例,要看参保地的异地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