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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责发生制下的合同有哪些

权责发生制下的合同有哪些

2021-01-23 204
普法内容
权责发生制:以权利和责任的发生来决定收入和费用归属期的一项原则.·权责发生制:权责发生制指凡是应属本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其款项是否收到或付出,都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反之,凡不属于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在本期收到或付出,也不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我国企业会计一直以来都是把权责发生制为基础作为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在总则第九条中规定'企业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与报告',直接明确了权责发生制的企业会计基础地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五百六十三条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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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培铭律师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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