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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嫁女这个主体本身依据法律规定享有合法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其该项权利。外嫁女本身户籍还在娘家所在村集体,自出生时就登记在其父母名下的户口簿上,依照法律规定,是具有娘家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
外嫁女户口未迁出,可以享受村福利待遇。对于村民户口没有迁出的,应享有同等的村民或居民待遇。公民婚后是否迁移户口,本人具有选择的权利,不受任何单位和组织的影响。村委会与村民也不得以,外嫁女已经出嫁为由,拒绝外嫁女享受相关独立待遇。若后期外嫁女
姐妹们,我们接下来要探讨的问题是,那些已经嫁出去的姑娘们,还能否享受到自己村里面的土地被占用后的补偿金呢?这个嘛,就要看她们的户口有没有从原来家里搬走,以及她们还是不是原来村里那个大家庭的一员这两大方面。具体说来,如果出门的闺女们户口没动,
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宪法》第十条第四款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这就说明,土
村里拆迁外嫁女是否享受权利需按照实际情况判断,具体内容如下:1、关于这个问题,我国的法律没有明确的条款规定。但是被征收人是否能够作为合法的身份享受征地补偿安置政策,有一个关键点在于被征收人是否是被征地
能否享受拆迁待遇,首先要求具有农村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是否具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第一看户口在不在村里。第二看是否长期在村里生产、生活。第三看是否以农村承包地作为基本生活保障。所以,户口是能
没有,因为现在农村土地分配和宅基地申请都是以村民家庭为单位,既然是外嫁女在没有出嫁的时候户口肯定是和父母在一起,出嫁了就算户口没有迁出也是一样,只能算作父母家庭的一员和家里农村土地权益的共有人。想要申
外嫁女不一定能够获得征地补偿。如果外嫁女的户籍仍在本村,同时本人依然在本村进行生产、生活活动的话,就能够享受征地拆迁的补偿。具体来说,外嫁女要参与分配娘家村集体所取得的征地补偿,需要结合自身的户籍信息、日常生活和生产状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
独生子女没有证的,不能享受国家的政策。法律明确规定,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因此,夫妻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就可以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
胎儿受到侵害时,如果出生时为死胎的,这时候可以由孕妇本身代为求偿,因为胎儿在母体中受到损害,母体也会相应的受到一定损害,就可以由母亲作为被侵权人,请求侵权人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如果胎儿出生时是存活的,这时候胎儿就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自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