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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不给抚养费另一方可以起诉。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给付抚养费是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的法定义务,如果对方不履行义务可以起诉。
夫妻双方未离婚的情况下,子女仍然可以请求一方支付抚养费。因为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抚养未成年子女是父母应尽之责。在子女未成年这段期间内,抚养费用的支出应该依照规定进行,定期足额地支付。这些款项主要用于维持子女的基本日常生活所需,以及满足其受教育和就医等方面的需要。具体的额度应视子女自身的实际需求,结合父母双方的实际经济状
对方不付抚养费,是可以去法院起诉的,我国对抚养费的规定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第9条规定:对一方
1、可向她索要这几年的抚养费,如果不给,向法院提起诉讼,强制要求给抚养费。 2、变更抚养权,双方可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但法律规定,只有以下几种情况才能变更: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
1、可以进行变更的。 2、因为双方离婚后,对于抚养子女的一方来说,可能会遇到来自生活中的各种各样无法预见的新情况离婚后,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
抚养费和探望权是两回事。你可以起诉对方支付抚养费,对方也有探望孩子的权利。
离婚后孩子改姓另一方姓氏的,不能拒付抚养费。离婚后,如果孩子跟随母亲生活,父亲支付抚养费,即使母亲将孩子姓氏由父姓改为母姓,父亲也不能拒付抚养费。但是改姓需要离婚双方一致同意,母亲如果隐瞒父亲不同意的事实,擅自更改孩子姓氏的,父亲有权向户籍
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离婚之后支付孩子抚养费是一方的义务,应该严格按照约定好的内容或者法院判决的内容,按时支付实际的抚养费,如果一方实在无经济能力或者下落不明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一般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的抚育费;如果一方拒绝支付
夫妻一方欠债应该如何不连累另一方?这个问题你的想法如果是想逃债我们不支持、不鼓励,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我们不能损害债权人的利益,人家也是真金白银给到你了、帮过你,所以逃债的想法不可取。在婚姻法上正常的债务我们要分两类:一类就是纯属一方的个人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