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企业的法律形式包括: (1)个人独资企业。由个人出资经营、归个人所有和控制、由个人承担经营风险和享有全部经营收益的企业; (2)合伙企业。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企业借款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 1、公司董事、经理违反法律规定,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是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 2、欺诈、胁迫、恶意串通造成的担保合同无效; 3、以禁止流通物提供担保的合同无效; 4、未经批准及无权设立
企业借款有下列几种形式: 1、流动资金借款; 2、固定资产借款; 3、信用贷款; 4、担保贷款; 5、股票质押贷款等形式。 按主体也可以分为企业之间的借款;企业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以及企业与法人、非法
企业借款有下列几种形式: 1、流动资金借款; 2、固定资产借款; 3、信用贷款; 4、担保贷款; 5、股票质押贷款等形式。 按主体也可以分为企业之间的借款;企业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以及企业与法人、非法
企业贷款有流动资本贷款、固定资产贷款、信用贷款、担保贷款、股票质押贷款等形式。或者根据主体也可以分为企业之间的贷款;企业与自然人之间的贷款;企业与法人、非法人组织之间的贷款。
相互借贷的形式: 一、以合资形式借贷; 二、以投资形式借贷; 三、以融资租赁形式借贷; 四、以补偿贸易的形式借贷; 五、买卖国库券; 6、买卖企业债券; 七、签订购销合同。企业之间的贷款关系是指一方向
企业兼并的形式有以下: 1、承担债务式,即在资产与债务等价的情况下,兼并方以承担被兼并方债务为条件接收其资产; 2、购买式,即兼并方出资购买被兼并方企业的资产; 3、吸收股份式,即被兼并企业的所有者将被兼并企业的净资产作为股金投入兼并方,成
公司合并的方式有两种,即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 吸收合并,指的是一个公司吸收购买另一公司全部资产,被收购的公司解散。吸收合并是实践中较为常见的并购方式。 新设合并,指的是新设一家公司,需要合并的公司将所有资产全部移交给新设的公司,合并各方解散
商业秘密属于知识产权的一种,对商业秘密的保护,也就是对我国知识产权的保护,因此国家规定了相关的法律,对侵害商业秘密的形式进行了规定,也即当民商事主体实施了该些行为,就侵害了商业秘密。法律规定,侵害商业秘密的形式包括以下四种:1、以不正当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