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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儿死亡财产可由生母继承吗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如果胎儿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胎儿不享有继承份额。 涉及遗产继承、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胎儿在分娩时是死体,其民事权利能力始终不存在。
关于为胎儿保留的继承份额的最终处理,一般分三种情况:一是胎儿出生后存活的,已保留的继承份额归其所有;二是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活体后又死亡的,为胎儿保留的份额由其继承人(即胎儿母亲)继承;三是如果胎儿在脱离
儿子先于父亲死亡,儿媳继承权如何处理?在本案中,刘某虽然身为其父的遗产继承人,对刘父的遗产具有继承权。但是,在刘父的遗产继承程序启动前,也就是刘父死亡前,刘某就已经死亡了,从而也就丧失了刘父的遗产继承
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对于遗产中的相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夫妻一方死亡的,那么房产应该按照如下方式办理继承。首先看是否有遗嘱或者遗赠抚养协议。有遗嘱或者遗赠抚养协议的,那么就按照遗嘱或者遗赠抚养协议来办理继承。如果不存在遗嘱遗赠抚养协议的,那么就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父
遗嘱继承人死亡的,可以适用代位继承或者转继承。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分割遗产前,尚未实际取得遗产而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应继承份额转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最新规定,如果胎儿在出生时存活的,无论存活的时间长短,都可以视为具备民事权利能力,也就能够享有和行使继承的权利。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被继承人死亡后,在分割遗产时,应当为未出生的胎儿保留应有的继承份额。也就是说,即使胎儿尚未分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