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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户口的分户通常无法合法继承土地权益。 承包土地带来的经济效益及其衍生的附着物(如房屋、农作物等)则可以由继承人继续享有。依照现行法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据法定程序归属村内的全体村民共同所有,任何个人均无权独自拥有土地所有权,自然也
父亲留下的土地儿子是不可以继承,但可以继承使用权。。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国内所有土地要么属于国家,要么属于集体所有,个人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所以严格意义上讲,不存在继承问题。所以只有农村的宅基地使用权才可以在本村村民的直系亲属之间继承
如果儿子没有结婚,是不能将户口从父亲的户口上机械分开,单独成为一户的。可以采取迁移走户口的办法,然后再迁移回来,然后单独申请设立一户即可。购房入户,也可以单独设立为一户。如果已经结婚,则可以申请单独设
该项与当事人的户口所在地是无关的,应根据如下判断: 1、在当事人的父亲是符合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6条第1款的规定而迁移户口的前提下,在本次承包期限内,可以继续使用该承包地; 2、在当事人的父亲是
有遗嘱的按照处理遗产,遗嘱上说财产给女儿,则儿子不能继承。
如果当事人是成年人,可以和父亲的户口分开。《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
一个儿子只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是可以分户的。 分户需满足以下条件: 本人已满十八周岁且能赚钱养活自己; 夫妻之间、未成年子女之间与父母之间没有分户; 没有与户主同住,拥有单独住房且有明确、详细的地址; 经过乡、村、组同意分户的证明。 不过,分
和父母户口分开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法律明确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因此,当事人想和父母分户的,应当由本人或者父母向户口登记机关
非农业户口不可以继承宅基地。因为宅基地属于集体和国家所有。具体情况如下: 1、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可以进行继承; 2、不只是农村户籍的子女可以继承,具有城镇户籍的子女也可以继承父母农村宅基地使用; 3、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单独发生继承,只有在继承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