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商业汇票的绝对记载事项有以下几项: 1.表明汇票的字样; 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3.确定的金额; 4.付款人名称; 5.收款人名称; 6.出票日期; 7.出票人签章; 商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
各种票据纠纷的管辖法院是,票据支付地的人民法院或者被告住所地的法院。但是如果被告是公民,并且其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票据纠纷由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来管辖。
汇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1)表明“汇票”的字样; (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3)确定的金额; (4)付款人名称; (5)收款人名称; (6)出票日期; (7)出票人签章。汇票上未记载前款规定事项之一的,汇票无效。
票据伪造是指假冒他人的名义或虚构的名义而进行的票据行为。票据变造是指无权更改票据内容的人,对票据上的签章以外的记载事项加以变更的行为。 票据的伪造和变造的区别主要就是: 票据伪造主要是针对票据上的签章
根据法律规定,票据金额、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如果更改这些信息则票据无效。其他记载项可以由原记载人修改,但在修改时应有原记载人的签章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九条票据上的记载事项必须符合
票据上的记载事项,是否可以更改,有以下两种情况; (1)票据金额、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这三类记载事项,之所以不得更改,是因为这三类事项内容的变动直接影响了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特别是
2.有益记载事项。有益记载事项分为绝对有益记载事项与相对有益记载事项。我国《票据法》就支票的有益记载事项只直接规定了支票收款人事项,即,支票上未记载收款人名称的,经出票人授权,可以补记。据此,收款人名
支票必须记载的事项如下: 1、表明“支票”的字样。这是为了确定票据的性质,使当事人易于辨认,以确定自己的权利义务; 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无条件支付的委托,是指出票人作出的委托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付款,而不附加任何条件的意思表示; 3、确定
收费票据能报销。要看公司的具体规定,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收费票据可以报销。其他不符合的就不能报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
伪造变造票据的依法追究如下:变造票据可能需要承担被判处一到六个月的拘役、并处一万元罚金的刑事责任,当然,这是变造票据入罪之后才会受到的、最低的刑事处罚。该行为侵犯的客体是正常的金融活动秩序;在客观方面的表现为:1、伪造、变造本票、支票、汇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