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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对方和保险公司,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
肇事者不垫付费用时 1、《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31条规定:“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不赔偿的处理如下:对方故意拖延或拒绝赔付相关赔偿。在事故调查中,交警判定对方全责,对方也一直配合交警的调查,但等到事后进行赔偿时却以各种理由搪塞。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代位追偿。让保险公司先将修车的钱给受害方,然后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评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评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应当作出重新评定的决定。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十五日内,可
签了合同之后对方不付款的话,当事人可以直接要求对方付款,如果对方仍然拒绝的话,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对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来说,合同依法成立之后,就对合同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而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