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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四条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承包方。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 第三十五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承包合同,不得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方放弃或者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划分
1、在我国,按法律的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一种物权,出租则是合同债权。 2、两者是两种不同性质的权利。物权是一种绝对权,具有对世性,可以以他的权力对抗所有人;而债权是一种请求权,只能向特定人请求进行一定给付。 3、至于转包,根据《农村土地承
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承包人只能依照法律的规定对其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流转。土地承包合同签订后,土地承包经营人对其承包的土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更不允许任何人非法买卖。 我国宪法规定了土地的两种所有方式,一
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承包人不是所有权人;土地依法不得买卖。农村建房需要宅基地的,应依法向村委会申请、经乡镇府审核后报县政府批准。参见:《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
农民无权买卖土地,农民无权买卖土地。依据法律规定,城市土地属于国家。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租赁的农村土地的话是不能随意建房,个人租农村土地不可以修路建房,未经行政许可的建房属于违法建筑。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土地不得买卖、出租、抵押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
我国法律已经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单位和个人都是可以使用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的土地。 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使用土地的责任。 如果是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来承包经营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那么就要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条和第2条规定,为了巩固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维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
土地所有权是属于国家的,土地转让是把自己的土地使用权以一定条件和方式转移给他人,并到当地国家土地管理局办理土地使用权的变更登记,重新签发土地使用证明,还要一次性付清转让费用。而土地出租是土地使用者将据有的土地使用权,在约定时间内与他人达成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