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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损害的承担主体是医疗机构。法律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是: 1、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2、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3、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
医疗机构应对患者的损害担责的情形包括: 1、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履行与当时医疗水平相对应的诊疗义务,对患者造成损害; 2、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等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3、隐匿或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 4、伪造、篡改或销毁病历。 医
将病历、残液等封存。把全部病历邮寄给我(每日清单,医嘱、病案首页、诊断证明,住(出)院证,各种同意书、检查报告、体温单等),看完病历后才能判断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别错过最佳时机,详情面谈。 我们需要看全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患者在诊疗过程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医疗机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
医疗机构造成患者损害,在诊疗活动中存在下列情形时,应当承担责任: 1、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 2、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医疗损害中,就算是因为医务人员的过错,导致患者受伤,院方作为雇主也要承担代替责任。换句话说,医疗损害事故中,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而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患者在治疗活动中受到人身损害的,如果医疗机构或者医护人员存在过错,院方就需要承担相应
一般医疗损害责任的归责原则有三个。根据医疗损害情节的不同适应不同的归责原则:一是过错原则,是指在医疗机构在医疗行为中存在医疗过错,且因为该过错导致了患者医疗损害,这一医疗损害行为的情形下,才需要承担侵权赔偿责任。二是过错推定原则,当医疗机构
以下属于医疗机构执业责任: 1、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患者或家属经济损失;具体数额的确定,患方可以通过卫生行政部门调解确定,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确定。各项赔偿项目确定后一次性支付,赔偿结束后不得再反悔; 2、行政责任:对于医疗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