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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死刑犯不能自己选择死刑方式,如须希望换另一种方式的话,那就要根据当地的条件而定,在我国比方说大连,徐州,北京一带就有注射死刑的条件,这就可以按照情况选择,另外绞刑在我国是不作为死刑方式考虑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
有条件的,死刑的执行方式可以进行选择。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死刑的执行方式有枪决和注射,罪犯是否可以进行选择,法律未作明确的规定,基于我国尊重人权的精神,在有条件的情况下,会让罪犯进行选择,实在没有条件的,罪犯不能进行选择,只能由人民法院按照实际
人不可以自愿选择安乐死。安乐死一般分为消极的安乐死和积极的安乐死,如果行为人为他人实行了安乐死,无论对方是否自愿,都会构成故意杀人罪,将会受到刑事处罚。
房屋定金公证是能撤销的。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关于房
不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规定: 无期徒刑罪犯在执行期间,如果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刑。减刑幅度为: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
罪犯不可以选择注射死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但罪犯不能自己选择死刑执行的方式。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的,应当在指定的刑场或者羁押场所内执行。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未支付价金的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当事人
城管选择性执法可以向上级部门区大队、市总队或纪检监察机关举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行政机关对应当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不移交,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
三岁的孩子还不能够自主地选择抚养权。三岁的孩子年龄还太小,不具备一定的辨别能力和认知能力,对于离婚还有争夺抚养权等含义也并不清楚。在离婚的时候,如果子女已经年满8周岁,那么是要考虑孩子本人的意愿的,但是孩子在8周岁以下,法院不会将孩子的意愿
死缓如果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减到有期徒刑。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死缓可以减有期徒刑的条件为: 1、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2、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