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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义股东是指,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基于某些原因与其他人订立合同,约定投资收益由实际出资人享有,该与之签订协议的人只是名义上的出资人,即名义股东,其实质为挂名股东。 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
股东除名制度,一般指的是在股东完全未履行出资义务或抽逃全部出资的情况下,公司按照特定程序剥夺不履行出资义务股东的股东资格。公司对不履行义务的股东除名不需要征求被除名股东的意见,公司可以直接做出决定。
股东代表诉讼是指公司怠于通过诉讼追究公司成员的责任或者实现其他权利。具有法定资格的股东代表公司提起诉讼,以维护公司利益,追究这些成员的责任或者实现这些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
股东除名是指股东有具体原因的,公司通过股东会决议解除股东资格。有限责任公司资义务或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仍未缴纳或返还出资的,公司有权将股东除名。
我国公司法上并没有股东未出资即可除名,股东可以认缴出资,分期支付。《公司法》实际上并没有直接规定如何将股东除名的条款。 如果公司其他股东想要某名股东退出公司股东会,只有两个途径: 一是股权转让,通过收
1、“干股”是一种俗称,干股股东又被称为影子股东,是指不实际出资或用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等不符合《公司法》规定出资形式的要素出资,而占用公司一定比例的股份的股东。与一般的股份不同的是,干股股东
公司法股东除名是指出现特定事由时,公司按照特定程序剥夺不履行出资义务股东的股东资格,公司对不履行义务的股东除名不需要征求被除名股东的意见,公司可以直接做出决定。公司做出除名决定后,不需要被除名股东的配
股东会任免董事决议是指,股东召开股东会,就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的事项进行表决,作出的最终的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可知,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是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的,一般情况下任免董事需要召开股东会。但是如果股
根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可以知道,如果符合下面几个标准的,就可以认定为隐名股东: 第一,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订有协议,有充分证据证明已经实际出资或认缴出资。这份协议既是隐名股东用来约束显明名股东的依据,也是一份有力证据,证明隐名股东已经实际出
隐名股东指的是实际出资人。实际出资人通常不在工商登记名册内,不能对抗外部第三人。在公司内部,股东之间的协议具有约束力,实际出资人享有股东的具体全部权利。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备有股东名册。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行使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