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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的双方协商约定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的管辖,原告住所地法院对于该案件才会有管辖权。如果双方对于管辖法院没有约定,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管辖权规定的原则,即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我国《民事诉讼法》确定法院起诉管辖地主要是根据以下两点: (1)人民法院辖区与国家行政区域相一致,使诉讼当事人的所在地(尤其是被告的住所地)与人民法院辖区内之间存在一定的联系,当诉讼当事人的所在地等在某一行政区域内时,诉讼就由设在该行政区域
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的情况具体如下: 1、追索赡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2、不服指定监护或者变更监护关系的案件,由被监护人住所地法院管辖; 3、非军人对军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专职军
1、不一定。2、民事诉讼法22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人民法院管辖:【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的诉讼;【3】对被采
离婚案件一般情况下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方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下列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比如对居住在国外的当事人提起离婚、收养诉讼。2.对下落不明
(1)如果双方都是军人,其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非军人向军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是文职人员,由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军人一方不是文职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确定法院管辖时,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由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院管辖。但离婚案件较于普通民事案件有特殊之处,为了方便当事人提起诉讼,司法解释对离婚案件的管辖做出了特殊规定。如果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另
对于离婚案件,原则上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由其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夫妻中有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则既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但是如果
离婚案件一方原则上是去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但是在特殊的情况下,也是可以在原告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从级别管辖来看,此时对离婚案件进行管辖的,往往都是基层人民法院。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