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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继承人的直系血亲代位继承,所有这里不管丧偶儿媳是否尽了赡养义务,其子都可以代替父亲继承爷爷的遗产。 儿媳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法律上允许参与遗产的适当分配。跟儿子的代位继承是没有关联性的。
村里没有儿媳妇的户口儿媳妇一般不能继承房屋。且作为农村宅基地的房屋,使用者的子女也无法继承该房屋,只能依据其户籍继续使用该房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且有权就该基地获得的利益主张所有权。
如有遗嘱,指定儿子儿媳一起继承。可以直接办理继承住房写两人名字。 如果没有遗嘱指定儿媳妇继承。儿子媳妇不是第一序列继承人,没有继承权。只能先办理继承过户儿子一人名字房产证,之后,再有儿子和儿媳办理住房房产证加名字,重办两人名义房产证。
1.您说的继承是指您的父母是都去世了吗除了您还有没有别的法定继承人有约定具体是指2.如果是父母都去世了,去世前留下了合法有效的遗嘱,明确说明他们所有的房子由你来继承,那么这个房子就是你的个人财产,和你
村里没有儿媳妇的户口,其儿媳妇通常是不能继承房屋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且有权就该基地获得的利益主张所有权。作为农村宅基地的房屋,即使使用者的子女
应该有关的。在婚姻存续期间但是分开后,可以协商的。
儿媳继承权和儿子不一样。 首先,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是法律基于自然人的一定身份而赋予自然人的。因此,继承人之所以为继承人的这种资格,是以其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为前提的,是基于其与被继承人之间的身份关系而
儿媳不属于一般情况下的法定继承人。根据继承法的规定,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但是,如果儿媳在丧偶后仍然对公、婆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继承。关于遗产继承
内容合法、符合被继承人意思表示的房屋继承协议,当然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了新的继承协议,或者没有对房屋继承协议办理公证,这时候房屋继承协议不一定能够发生法律效力。这主要是根据我国民法典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
同居关系不能享有法定的继承权利,但是存在一项例外。 就是如果同居者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的抚养义务,或者依靠被继承人生活的,这时候同居关系的一方就可以适当分到少量财产。 首先需要明确一点,同居关系既不是违法关系,也不是法律严格保护的关系。只有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