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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规定,离婚损害赔偿标准及种类主要如下: 1、夫妻一方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数额可以协商决定; 2、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3、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小三一般是不会赔偿损失的。因一方外遇导致离婚的,在离婚时,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赔偿,我国法律未规定妻子可以追究第三者的民事赔偿责任,一般无法要求第三者赔偿的。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法律特征有法定性、救济性、惩罚性。 1.法定性。离婚损害赔偿的主体、可以请求赔偿的事由,均是法律规定的。 2.救济性。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具有救济的功能,这是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基本功能,通过赔偿,使受害方的损失得到填补,受侵害
适用离婚损害赔偿制度:重婚、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夫妻一方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民法典》规定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小三不会赔偿损失,但若是被赠与的物品是用夫妻共同财产所购的,另一方可以请求返还属于自己的部分。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理由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以及虐待、遗弃家庭
第一,就赔偿请求权主体而言,应当是无过错方,此处“无过错”应当与离因损害中的无过错作同一解释,此处不再赘述。 第二,赔偿责任的承担者,应当限于对离婚有过错的一方配偶。 第三,就赔偿的范围而言,应当明确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主体是夫妻双方。一方有法定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法定过错有:一方有重婚;一方与他人同居;一方实施家庭暴力;一方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还有其他重大过错行为。
离婚损害赔偿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加害方进行损害赔偿,符合下列情形可以认定离婚损害赔偿: 1、夫妻中的一方具有有配偶者与他人或明知他人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的违法行为; 2、和别人同居,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3、
面对交通事故带来的人身损害赔偿,受损害的一方可以选择通过调解的方式,来获得赔偿。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规定,交通事故可以自行协商,也可以申请交警调解,或提交到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双方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
离婚损害赔偿是可以约定的。一般情况下,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不违反公序良俗的约定是可以被法律认可的。如果出现了法律不支持的离婚损害赔偿约定,法院会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判定。如根据当事人是否存在过错,存在何种过错,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