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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遗嘱继承人死亡后,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但不能代位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
继承人是亲属,受益人不一定是。受益人是在保险中的称谓,而继承人则是在被保险人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已经死亡的情况下保险利益的所有者,但是继承人与受益人身份是可以重合的,即指定的保险受益人刚好就是继承人的时候。 保险受益人只有指定的,没有“
遗嘱继承中的问题: 一、继承法实施前订立的、形式上有欠缺的遗嘱,如果内容合法,又有充分证据证明为遗嘱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可以认定遗嘱有效; 二、继承人、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
结合《民法典》中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来看,对于公民订立的遗嘱,只能是将自己合法所有的财产,处分给自己的法定继承人。而不允许分配给其他人,但要是订立遗赠的话,那么就允许赠与给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人,当然
继承包括和继承。法定继承,又称无遗嘱继承,是指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继承份额等均由法律直接规定的继承方式。遗嘱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生前对其财产进行处分,在被继承人死亡后由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根据遗嘱继承
所谓遗嘱继承是指法定继承的对称,是指遗嘱中所指定的继承人根据遗嘱中对其所应当继承的遗产种类、数额等规定,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继承方式。立遗嘱的人叫遗嘱人,根据遗嘱规定有权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法定继承人
1、遗嘱继承人的范围: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以及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2、《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
不符合以下任一无效情形的遗嘱具有法律效力:1、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所立的遗嘱无效。也就是说,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具备完全行为能力,其所立的遗嘱才有效;2、受欺诈、胁迫等而立的遗嘱无效。即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3、
首先,按照现行法律规定,遗嘱的效力小于遗赠扶养协议,大于法定继承。也就是说,继承开始之后,首先要看被继承人是否留有遗赠扶养协议,如果有的,与之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的一方是最先有继承权利的人;如果遗赠扶养协议,且遗嘱无效,或者还有财产没有被继承的
篡改遗嘱的继承人,一般情况下会丧失继承权。篡改遗嘱的继承人会丧失继承权,这主要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之规定,继承人存在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的行为,并且这种行为达到情节严重程度的,该继承人就会丧失继承权。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