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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双方父母出资支付首付款购房,婚后双方共同还贷,房屋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离婚时,除双方有明确约定外,出资部分相对应房屋价值由双方按父母出资比例分配,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的增值原则上应均等分割,剩余贷款应由取得房屋一方负责偿还。
一方父母支付了房屋的首付款,房屋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由夫妻二人共同还贷,则离婚时一般会将房子判给登记方所有,由其继续支付剩余贷款。对于婚内共同还贷部分(包括本金和利息)及其产生的增值,则由得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做出补偿。一方父母支付了房屋的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婚后共同还贷的,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请问房产上的名字是谁的?当时父母首付,是明确表示是赠与一方的吗?如果不是的话是可以主张这套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子存在婚后还贷的部分,至少婚后部分是可以作为共同财产分割的。)你现在离婚的话是否想要
一方父母支付了房屋首付款房屋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的,房贷由夫妻二人共同还贷,则离婚时一般会将房子判归登记方所有,由其继续支付剩余贷款。对于婚内共同还贷部分(包括本金和利息)及其产生的增值,则由得房子的
房产是特殊商品,国家以登记为准则,登记在男方名下,则房产所有权归属男方。 第一种情况,结婚后,男方的收入为家庭共同财产,此是以共同财产支付房贷,女方可主张自己的权利。(只要不离婚,也就没什么可主张的)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房产登记在子女名下的,如果父母未明确表示赠与夫妻其中一方,应当认定为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
父母在婚前给予房屋的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如果该项房产登记在贷款人名下的,离婚房子归父母付给首付的那一方所有。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婚后有一方父母出资为自己的子女购买不动产,同时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以视作只对自己子女一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购房后,如果要退还首付,必须与卖家协商退房。一般来说,只要与开发商签订了销售合同,退房就是违约,除非有解除合同的法定条件。因此你方还必须支付一定的违约金,并与对方解除合同。首付是住房的第一笔预付款,一般占总房价
父母出钱买的房在离婚时要如何分割,要看具体情况:1、房产是在子女婚后全款购买,且登记在子女一人名下的,房子也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实质上属于父母对子女的个人赠与;2、结婚后,男女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买,无论是登记在夫妻一人还是二人的名下,按照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