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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拆迁合同诉讼纠纷怎么辩护? 1、拆迁合同纠纷被法院受理后,若是想要辩护,那么需要在辩护其内提交答辩状。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
1、当面临房屋被依法强制拆除的情况时,需要依据具体损失内容,如房产价值损失、掩埋物件以及室内装修损失、搬迁以及临时安置补偿等相关费用来确定应获得的赔偿金额。关于房产价值损失部分,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明确要求,房屋征收管理部
一、首先原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要明白以下几点: 1、行政诉讼是有受案范围的,不是所有的行政争议都可以通过诉讼来解决 2、人民法院以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为原则,以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理性为例外。 3、行政诉讼的提起是有法定期限的。
1、拆迁中以下情况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订立补偿协议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协议义务的;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遭遇暴力、威胁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的。 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1、不可以的。根据法律规定,行政机关作出限期拆除违章建筑的决定后,在限期拆除期限内直接实施强制拆除的,属于违法强拆。 只要当事人还在诉讼期间或者行政复议期间,都是不可以拆迁的。 2、法律依据: 《国有
房屋拆迁时存在纠纷有两种解决方式,一种是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和解,另一种是去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征收房屋的决定具有可诉性的特点,也就是说采用诉讼的方式征收房屋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受法律的保护。
房屋拆迁补偿诉讼做法是:经当事人申请,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拆迁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60日内向作出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
拆迁行政诉讼的处理方式如下: 1、被拆迁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行政诉讼; 2、被拆迁人对市、县级
提起拆迁行政诉讼的流程如下: 1、向法院递交起诉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起诉人应当在知道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起诉。起诉书载明原被告信息,诉讼请求以及事实和理由的起诉状交由人民法院以供审查; 2、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
企业在拆迁中,因为对补偿金额存在异议,或者在拆迁中存在其他违法的情况,这时被拆迁方会选择进行诉讼,我们一般叫行政诉讼。在以下情况下,被拆迁方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1、拆迁方的前置程序存在违法; 2、拆迁的程序存在违法; 3、在拆迁时相应的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