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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规定,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竞业禁止协议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确定,如果没有竞业禁止协议没有约定的,按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30%支付,但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企业的人力资源和知识技术,是一个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许多用人单位,为了保护企业该核心竞争力不外流,不被同行掌握,保持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均会对企业的管理层和高级技术人员,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因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后,会对劳动者利用自己的优势和技术再就
1、竞业协议的补偿金标准由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确定;如果协议中未约定补偿金的标准,但员工遵守了竞业限制协议,可要求公司按照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 2、法律
竞业协议的补偿金标准由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确定;如果协议中未约定补偿金的标准,但员工遵守了竞业限制协议,可要求公司按照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
竞业限制是通过对劳动者自由择业权利进行一定程度的制约来保护商业秘密的一种手段,制约的对象包括在职职工和离职职工。对在职职工而言,竞业限制属于默示的法律义务,对离职职工而言,则必须来源于竞业限制协议的设
竞业协议的补偿金标准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确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
首先,竞业限制是指根据法律的规定或者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约定,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者劳动关系结束后的一定时期内,限制或者禁止员工在本单位任职期间同时兼职于业务竞争单位,限制或者禁止员工在离职后的一段特定时间内从事与本单位有竞争关系的业务。
首先,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对员工采取的一种以保护其商业秘密为目的的特殊法律措施。具体是指,根据法律的规定,或者根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约定,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者劳动关系结束后的一定时期内,限制或者禁止员工在本单位任职期间同时兼职于业务竞争
严格意义上,竞业限制期间并没有法定的补偿标准。这主要是因为,竞业限制协议本身就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协商的结果,法律尊重双方的意思表示自由。因此,一般来说竞业限制期间的补偿,应当按照双方的约定内容来执行。但是实践中出现,用人单位强迫劳动者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