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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中的赡养老人的条件是: 1、被赡养老人年满六十岁; 2、纳税人还应当填报纳税人是否为独生子女、月扣除金额、被赡养人姓名及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与纳税人关系; 3、有共同赡养人的,需填报分摊方式、共同赡养人姓名及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等信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7章第23条规定,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赡养岳父岳母或公婆的费用不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附加扣除。 被赡养人中的年满60岁的父母,仅指纳税人的生父母
个人所得税抵扣赡养老人一个月是2000。 纳税人赡养年满60岁以上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赡养支出,可以税前扣除。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应当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
一、关于母亲可否索要赡养费 1、每个子女都有赡养老人的法定义务,当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老人有权提起诉讼,但是子女之间因支付赡养费而产生纠纷并提起诉讼的,没有法律依据,不能得到法律的支持,所以老人去世
个税赡养老人抵扣依据是:《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条、第二十二条。前述法律规定,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赡养老人、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
不可以是配偶父母 按现行规定,岳父母并不属于被赡养人范围内。若纳税人的配偶父母年龄达到60周岁,纳税人并不能以此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而只能由其配偶进行申报并享受个税抵扣。
赡养人应该对身体患有疾病的老年人进行及时给予治疗救治和护理;对经济较为困难的老年人,应该提供相关的医疗费用支持;针对生活无法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应该要承担起照料老人的全部责任;如果出现无法亲自照料的老人的赡养人,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1、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
赡养老人的义务: 赡养人应该关注老人的生活,身体等方方面面的情况,及时帮助老人。如果老人生病且没有固定收入的,应及时就医,避免耽误治疗,还要为老人承担看病的费用。应照顾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如果没办法照顾的,可以委托机构照顾等等。 每个子女应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