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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婚后对子女的继承权没有什么影响。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只有在子女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才会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继承人死后,子女还有继承权。继承人是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子女仍然具有继承权,可以通过转继承的方式,由子女继承继承人应当继承的份额;继承人是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子女可以通过代位继承的方式来继承遗产,只是子女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
无论父母是否离婚,子女均享有继承权。子女年满18岁后就不存在监护的问题了(如果该子女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话)。
继子女有没有继承权分二种情况: 1、如果父母再婚时,继子女已经成年,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没有抚养关系,那么继子女没有继承权; 2、如果是未成年,且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了抚养关系的,那么该继子女就有继承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过继子女依法拥有继承权。 过继子女与“过继”父母形成实际抚养关系的,即为养子女,互有继承权。如果没有实际抚养关系,则无继承权。 我国法律中没有过继这种说法。我国法律只有收养,如果办理了合法的收养手续,
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享有相同的继承权。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继承权平等原则体现为: 1、继承权男女
代孕子女,也有继承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国法律所认定的子女的范围比较大。通过代孕方式出生的子女,只要是与父母存在血缘关系,就属于我国法律所规定的子女的范围之内,享有法定的继承权。这时候也能适用《民法典
再婚之后,对方带来的子女在法律中被称为继子女。一般来说,继子女都不能成为法定的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法中规定的法定第一顺位继承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亲生子女或者养子女。但是存在例外的情况,如果继子女仍未成年,同时被继承人在生前对该名继子女尽了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