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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的法条我们可以得知,定金的法律效力是担保,即给付一定的定金实则是为债务做的担保,而且定金是不可以退还的,若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若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订金不是法律概念,一
定金与订金的区别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1、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依约定应交付定金而未付的,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而交付订金的协议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即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 2、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
定金有法律效力。 定金具有担保效力,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订金不具有担保效力,订金是预订所付的钱,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只是单方行为。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
定金和订金虽然读音一样,但却有本质区别。“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的,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签合同
“定金”在法律上有比较严格的界定,“定金”是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之一,它的基本法律性质是违约定金,并具有担保合同履行的性质。 “定金”的作用有两种情形:一是当合同正常履行时,定金充作价款。二是合同不能正
1、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依约定应交付定金而未付的,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而交付订金的协议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即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 2、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
定和订,定具有法律效益。定金是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而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订金,订金可视为“预付款”。
定金和订金在法律上的不同之处: 1、在概念上,我国《民法典》并没有对订金做出明确的界定,一般作为预付款处理,而定金则作为合同订立双方履行合同的担保而存在; 2、订金在订立合同后仍可以退回,而定金则不能随意退回,否则适用定金罚则,交付定金的一
定金和订金,订金能退,定金不能退。但定金满足一定条件的可以返还: 1、给付定金不履行合同义务的; 2、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3、收取定金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 4、约定双倍返还定金。 目前我国在我国的法律上,订金这个概念是不明确的,但在我国的司
签订合同是定金。订金我国法律目前是没有明确规定的,属于约定俗称的产物。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的,为保证债权的实现,由一方在履行前预先向对方给付的一定数量的货币或者其他代替物。定金是担保的一种。由于定金是预先交付的,定金的数额在事先也是明确的,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