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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情况而定。 1、宅基地只能由本村居民享有。子女户口已经迁出的,不再享有本村宅基地。 2、子女户口迁出的,农村父母去世后,父母所享有的宅基地由村集体收回。如果宅基地上有房屋的,可以子女依法继承,不论子女户口是否在本村内。在房屋存续期限内,房
宅基地是按照家庭发放的,理论上登记任何一个家庭成员的名字都可以,但是为了各部门工作保持一致,国家还是让登记户主的名字,但是可以不保持同步,即先办理了证件,以后户主发生变化,可以不立即变更,这时候证件上面的名字不是户主的名字。
农村宅基地是指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等类型。 1、向当地乡(镇)土地管理机构提出收回。 2、将多余的宅基地在本村集体组织内部转让。这种做法
村书记或者社长处开基地持证人死亡证明更换持证人名字,盖章签字,乡政府核对盖章签字,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口管理处核对签字盖章,最后去发证处核对换证。也麻烦也不麻烦。看当地规定。以上是宅基地户主死亡办理过户
1、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并且在同一农村集体组织中,可以继承。 2、继承人不和被继承人一起生活,但属于同一农村集体组织,可以继承。 3、不与继承人一起生活,属于同一农村集体组织的,但不符合宅基申请
宅基地户主死亡变更的流程是到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交申请转移登记即可,申请的时候需要提交相关的材料。一般如果子女的户口已经迁出的话,那么将不再享有本村宅基地,一般父母所享有的宅基地会由村集体收回。
《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土地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承包地,承包期内如果家庭成员死亡,任何组织和个人均不得收回其承包的土地(整个家庭消亡除外)。通过其他方式取得的承包地,依照
宅基地户主去世后,房屋应当由其符合条件的继承人继承。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为集体所有财产,村民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可以在宅基地上建造房屋。我国土地与房屋分别管理,宅基地属于集体财产,但是房屋属于村民个人财产。在宅基地使用权人去世后,若没有遗
两个户主一个宅基地,如果宅基地是依法取得的,在征收拆迁宅基地时,那么两个户主都可以获得补偿,但是只可以获得宅基地上房屋补偿款。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
在我国宅基地属于村集体所有,因此宅基地不存在继承的说法,能够继承的只是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而五保户死后房屋的继承问题,要看五保户是否存在法定的继承人,如果五保户没有法定继承人的,在他去世后,五保户的房屋就划归村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如果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