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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24条规定:“未到结婚年龄的公民以夫妻名义同居的,或符合结婚条件的当事人未经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其婚姻关系无效,不受法律保护。”最高人民在《关于适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通知》进一
有效。虽然我国在94年2月1日以后不再承认事实婚姻。但是我国对于法律法条的适用是坚持“从旧兼从轻”原则。也就是说,需要根据实际案件的发生时间来判定适用新法还是旧法,原则上在新发颁布之前发生的案件适用旧法,但是如果新发的判刑轻于旧法的则适用新
事实婚姻在94年以后形成的是无效的。但是如果事实婚姻是在94年之前形成,即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在94年之后事实婚姻仍然有效,解除该事实婚姻需要通过诉讼方式解除。
(一)94年之后,我国不再承认事实婚姻。你们一直没有办理结婚证,不属于法律上的夫妻关系,只是属于同居关系。 (二)、因同居关系而产生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应当怎样处理? 1、财产分割问题同居生活期
1.存在。 2.《民法典司法解释(一)》以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前后为界将事实婚姻与同居关系划定了明确界限,即对未按民法典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
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
只要双方没有办理结婚证,长期与夫妻关系居住在一起的,都算事实婚姻,不过,事实婚姻并不受法律保护,根据《民法典》规定,如果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应该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结婚证。但是,办结婚证也有严格的条件限制
事实婚姻办理离婚的规定如下: 1、如果双方在1994年2月1日之后符合结婚实质要件,并且在法院受理案件前补办结婚登记的,那么离婚按照普通的离婚诉讼进行审理; 2、如果双方在1994年2月1日之前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那么按照普通的离婚诉讼进行
同居五年的事实,如果是发生在1994年2月1日之前的,可以认定为事实婚姻,根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这种类型的婚姻,能够得到法律的承认;如果是发生在1994年2月1日之后的,就不能认定为法院支持的事实婚姻。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男女双方缔
首先,根据相关规定,同时符合下列三个情形的才属于事实婚姻:1、未办理结婚登记;2、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3、符合结婚的法定情形。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1994年2月1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上面三个条件的话,可以按事实婚姻处理。另外,如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