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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有哪些规定

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有哪些规定

2021-12-02 7
普法内容
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包括: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谈判;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泄露或不正当地使用商业秘密;违反初步的协议或许诺,违反有效的要约邀请,要约人违反有效要约;合同无效或被撤销;违反强制订约义务;无权代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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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莉律师 吴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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