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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割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需要遵循下列原则: 1、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2、男女平等原则; 3、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4、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一)双方协商决定。 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二)男女平等。 不能歧视妇女,不能认为妇女挣的少,就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 (三)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
遗产分配需要遵循的几个原则是: 1、同一顺序继承人均等分配的原则; 2、胎儿利益保护的原则; 3、对生活困难的继承人特殊照顾的原则; 4、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不均等分配原则; 5、其他原则。
1、分居期间的财产离婚后分割要遵循如下原则:男女平等原则、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有利于生产和生活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和他人利益原则、合法分割原则等。 2、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
1、男女双方平等原则。 2、应当优先考虑子女的利益,除此之外还要适当的照顾女方的原则。 3、财产分割时应该做到有利于分割的原则,尽量满足双方的需求,综合考虑分割方式。 4、不得倚靠职权的便利来获取更多
遗产分割有以下原则要遵循: 1、体现互助团结原则; 2、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 3、对未成年人或生活困难的继承人给予照顾的原则;等等《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
人民法院在审理夫妻共有财产分割问题时,应当遵循以下的原则:(1)男女平等。法院所判决分割的财产是夫妻共同共有财产,根据该法第17条的规定,基本上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对于这部分财产,夫妻
1、男女平等原则。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均有对共同财产的使用、处分权利,在离婚时双方有平等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当然权利的平等并不意味着份额的平均。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同时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
无效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之间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由于无效婚姻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所以,无效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按一般共有财产对待。就是指各共有方根据各自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按比例分享。当然,并不是说所有的无效
行使合同解除权要遵循以下程序: 1、解除权的行使应遵守合同解除的条件,即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条件。只有在出现了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事先约定的解除条件情况下,一方才可以行使解除权,而不必征得对方同意; 2、应当通知对方; 3、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