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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旧伤复发不能多次申请。工伤旧伤复发在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由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结论。
1、发生工伤后,工伤认定前的休假应算工伤假期,用人单位应按受伤前的准则支付薪水的。 2、《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工人因工作遭到意外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薪水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
工伤好了,过了一段时间又复发,一般提供医疗机构诊断证明,证明与工伤有因果关系,是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 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受到的伤害,经劳动部门鉴定属于工伤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应当享受工伤待遇。至于所受伤害经治疗痊愈后又复发的,是
《工伤保险条例》(2011)中关于工伤鉴定后工伤复发的规定: 第二十八条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不好意思,回复可能已经晚了。 1、你可以查阅《工伤保险条例》了解相关的待遇; 2、自贡市有一份文件也可以在网上查到; 3、法律没有强制要求劳动者承担责任。协商是自愿,工伤是不分受害者过错的,如果你签订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函〔2004〕256号)第七条规定,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经治疗工伤协议医疗机构书面建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享受工伤医
申请工伤保险赔偿前提必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在存在劳动关系的前提下,按照如下步骤进行: 第一、职工发生事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
工伤赔偿的时间期限为一年。因为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为一年,职工只有被认定为工伤,才能进一步主张工伤赔偿,因此工伤赔偿的时间期限为一年。单位自主请求对发生伤害的员工进行工伤鉴定的,应该在30日以内,向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请。超出30天未提出
工伤赔偿一般是需要一年左右才能够拿到手中的。但这一年的时间只是作为大概的参考,因为无法确认在工伤认定和申请工伤赔偿的这些环节当中可能还会发生争议的。从单位或个人申请之日算起,劳动部门15日内审核材料,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20日内送达,按规
工伤赔偿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一般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开始计算。超过时效,则不受法律保护。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