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罚金执行的对策有哪些?
罚金执行的对策有哪些?

罚金执行的对策有哪些?

2020-02-25 118
普法内容
罚金执行的对策有: 1、罚金应当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 2、如果期满不缴纳的,将会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3、此外,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刑法》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政策执行的手段有哪些(
    政策执行的手段有哪些(

    政策执行的手段有: 1、财政收入(主要是税收)。 税收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参与社会产品分配的重要形式,具有无偿性、强制性、固定性、权威性等特点。税收促进财政目标实现的方式即是灵活运用各种税制要素。(1)适当设置税种和税目,形成合理的税收体系,

    2023-01-05 26
  • 应该怎么解决罚金刑执行困难的对策
    应该怎么解决罚金刑执行困难的对策

    一、罚金刑如何执行? 罚金是指强制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作为一种财产刑,是以剥夺犯罪人金钱为内容的,这是罚金与其他刑罚方法显著区别之所在。罚金数额应当与犯罪情节相适应。也就是说,犯罪情节严重的,罚金数额应当多些;犯罪情

    2024-06-16 7
  • 被执行人长期下落不明的对策还有哪些
    被执行人长期下落不明的对策还有哪些

    被执行人长期下落不明,如果在法律文书规定期限内没有履行相应义务的,权利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收到申请执行书后,有权直接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2021-08-08 32
专业问答更多>>
  • 劳动仲裁的执行对策有哪些?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指县、市、市辖区设立的裁处企业与职工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的组织机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劳动争

    2022-08-01 15,340
  • 罚金的执行机关是谁, 罚金的执行机关是哪个, 罚金的执行主体有哪些

    (一)罚金的执行主体是第一审人民法院 根据刑法第五十三条和刑诉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对不缴纳罚金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其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2022-02-15 15,340
  • 离婚财产不执行有哪些对策

    如果是协议离婚,您可以据离婚协议的约定去法院起诉对方,一般来说,法院会尊重离婚协议的内容作出判决,法院的判决书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是诉讼离婚,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本身即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对方不履行生效

    2022-05-14 15,340
  • 罚金的类型都有哪些?罚金的执行方式有哪些

    1、选处罚金。所谓选处罚金,其实指的是罚金可以作为一种选择,它与主刑一样并列,共法院判决的时候选用。 2、单处罚金。1)一次或分期缴纳。2)逐日缴纳。 (3)延期缴纳。 (4)暂缓缴纳。

    2023-06-14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公安机关执行的刑罚有哪些 00:50
    公安机关执行的刑罚有哪些

    公安机关执行的刑罚有: 1、管制。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交由专门机关管束和人民群众监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2、拘役。拘役是指短期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就近拘禁并强制劳动的刑罚; 3、剥夺政治权利。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

    8,185 15,340
  • 罚金的执行机关是 00:49
    罚金的执行机关是

    罚金的执行机关是第一审人民法院。犯罪情节较轻,适用单处罚金不致再危害社会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单处罚金:1、自首或者有立功表现的;2、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3、犯罪预备、中止或者未遂的;4、偶犯或者初犯;5、被胁迫参加犯罪的;6、全

    1,582 15,340
  • 申请监外执行的条件有哪些 01:22
    申请监外执行的条件有哪些

    申请监外执行的条件有三点,分别是: 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监外执行的程序有五点,分别是: 1、对需要暂予监外执行的服刑人员,由所在监区集体研

    1,176 15,340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吴莉律师 吴莉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公司法、婚姻家庭、合同纠纷
咨询律师
186-2004-7948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