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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4年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先后颁布了4部宪法。分别是1954年宪法、1975宪法、1978宪法、1982宪法。现行有效的是1982年宪法,并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四次修订。宪法是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拥有的宪法权利如下: 1、政治权力和自由。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等自由; 2、宗教信仰自由; 3、宪法规定国家的公民人身自由。包括公民的人身不受非法拘捕、限制、搜查、审问和侵害,公民的人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
港口经营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港口经营人摊派或者违法收取费用,不得违法干预港口经营人的经营自主权。
新中国第一部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诞生于1954年。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举行,大会的一个重大贡献是一致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是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体现了人民民主原则和社会主义原则,确定了中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的实施时间为1998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是为了推动全社会节约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该法。1997年11月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权利一切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