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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结婚前,一方已经购买,付清房款和拥有所有权的房子显然属于一方的婚前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结婚前一方自己出资买房子,但基于一些原因将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这视为对对方的赠与,在这种情况下,该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包括婚前个人劳动所得财产、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财产。 3、婚前财产一般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并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
房产证上没有妻子的名字算共同财产。如果没有特别的约定或者属于夫或妻的婚前个人财产或者婚后个人受赠财产等情况,一般视为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房产证只登记了一个人的名字,不存在法律规定的例外情况的,不影响另一方的财产权利。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
提问不清楚,不好答复。是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有明确规定。r《婚姻法》r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r(一)工资、奖金;r(二)生产、经营的收益;r(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该房产根据你的叙述,是夫妻共同财产无疑,但是房产证注明的共有情况明显侵犯了你的利益。如果你丈夫私自卖房,是不必经你同意的。建议你起诉,更改产权人为共同共有。在起诉之前,先到房产登记部门,申请异议登记,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共同房产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双方对其有平等的处理权,离婚时以平均分配为原则。
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婚姻法第十七条对
津贴是劳动者工资的一种特殊形式。婚姻法规定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一方获得的工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津贴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共同共有。劳动者的津贴是指,在特殊的劳动环境和条件下,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一种额外补偿。比如,在夏季的
原则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都是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应当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在婚内买房想要不成为共同财产,而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建议与另外一方进行协商,签订婚内财产协议,明确将该房产约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与另外一方无关。双方的约定是
要使女方的嫁妆成为夫妻共同财产,最简便快捷的方式就是在双方已经登记结婚之后,才让女方获得嫁妆。这主要是因为,我国民法典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划分,实行了婚姻关系是否存续的区分原则。只有男女双方已经正式登记结婚,在这期间获得的财产才能属于夫妻共同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