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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应该去哪起诉 1、离婚诉讼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但下列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
双方居住在国外的情况下,应当由原告向其定居国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起诉。但若其定居国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且当事人向我国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可以由双方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按照《民诉意见》16、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2、离婚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不是通过使领馆解决的。3、一般按照我国和日本
原则上在定居国起诉。除非定居国不受理,可以在中国起诉。分两种情形: 1、如在国内结婚的,则在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法院管辖。 2、如在国外结婚的,则在一方原户籍所在地或最后居住地法院管辖。
1、双方都在国外如何离婚,可先由双方分别在国内聘请代理人,对代理人进行特别授权,但授权委托手续应经国外当地的政府公证,然后到中国驻当地的使领馆进行认证,最后双方的代理人就可以在国内为双方办理诉讼离婚手
当一方在国外办理离婚手续时:当事人不能同意离婚,只能提起离婚诉讼。并可以向原告的住所或经常住所法院提起诉讼。原告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的,可以撤销诉讼。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被告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的,
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我国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我国人民法院有权受理。如果双方均为出国人员,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
离婚时,就双胞胎的抚养权请求人民法院处理的,如果双胞胎未满两岁,则原则上应判给母亲;如果双胞胎已经是八周岁以上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则应尊重双胞胎的意见;如果双胞胎在八周岁以下两周岁以上,除非有一方拒绝抚养子女或者不适合抚养子女,否则原则上
一方是香港居民,另一方是大陆居民的,双方可向大陆居民住所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所需提交的证件和材料如下: 1、大陆居民户口簿、身份证。 2、双方的结婚证明。 3、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的离婚协议书。 4、香港居民还应提供有效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