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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增加抚育费的情况较多,但也仍然存在减少或免除抚育费的情况,这种要求变更的主体,则是给付抚育费的一方。给付抚育费的一方出现下面两种特殊情况时,可以提出减少或免除抚育费: (一)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其再婚一方配偶愿意负担继子女的抚育费的一部
有下列情形应变更抚养费: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抚养费,是指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负担部分或全部的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和
抚养费增加或减少的情形主要包括: 1、当事人双方就增加或减少协议一致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3、原定抚养费数额与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相差较多等其他情形。
夫妻离婚后,子女跟随一方生活,另一方则需要支付抚养费直到子女成年,若支付抚养费的一方失去经济来源或收入下降,是否可以减少抚养费起诉减少抚养费的情形有哪些呢一、起诉减少抚养费的情形有哪些有给付抚养费义务
抚养费减少的情形有: 1.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其再婚一方配偶愿意负担继子女的抚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时,他方承担的抚育费可以减少或免除; 2.有给付义务的一方因出现某种新情况确有实际困难无法给付。但。
减少抚养费诉讼起诉状的内容有:男女双方的基本信息、子女抚养权的分隔情况、抚养费支付情况、减少抚养费支付的原因、法律依据以及需要说明的相关事项。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
这是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明确规定的。 有以下四种情况可以减半收取诉讼费用: 第十五条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诉讼费用减半收取。 第十六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第
第一,当事人一方死亡,要等候继承人是否参与诉讼案件的。第二,当事人一方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也没有委托辩护人的。第三,代表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中止,还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第四,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参加诉讼的,应当中止诉讼
抽逃出资的情形包括:1、公司资本验资后控股股东利用其强势地位,强行将注册资金的货币出资的一部分或全部抽走; 2、股东通过其控制的其他民事主体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增加交易成本,变相获得公司财产或伪造虚假的基础交易关系,如公司与股东间的买卖关
批准逮捕的情形有五点,分别是: 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4、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5、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