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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以记载“不得背书转让”字样的汇票能否设定质押问题,该汇票明确载朋不允许背书转让,此系双方当事人对该汇票的约定,而石油公司与银行明知该承兑汇票约定不允许背书转让,仍以此承兑汇票设立质押,显系不妥。我国票据法规定,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背书
不得转让的背书有效,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根据《票据法》规定,背书不得附有条件。背书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将汇票金额的一部分转让的背书或者将汇票金
不能背书转让的情况具体如下: 1、汇票被拒绝承兑的,持票人不得背书转让。汇票签发后,对于远期汇票,持票人应在到期日前或法定提示承兑期限内,向汇票所记载的付款人,要求其承诺付款。正常情况下,付款人予以承诺,表明对该汇票作出承兑表示。如果付款人
既然已经约定了不得背书转让,那么之后的背书转让行为都是无效的,是不能向前手追索权利的。具体您遇到什么纠纷可以来电详询或者携带资料来所面谈。
关于以记载“不得背书转让”字样的汇票能否设定质押问题,该汇票明确载朋不允许背书转让,此系双方当事人对该汇票的约定,而石油与银行明知该承兑汇票约定不允许背书转让,仍以此承兑汇票设立质押,显系不妥。我国票
无效。依照票据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票据的出票人在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票据持有人背书转让的,背书行为无效。背书转让后的受让人不得享有票据权利,票据的出票人、承兑人对受让人不承担票据责任。
已记载不得背书转让的汇票出质质押的效力是无效的。 我国票据法规定,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背书转让字样的,汇票不得转让,而出质质押行为,其法律后果将发生转让行为,而权利质押的标的只能是依法可以转让的财产
被继承人处分将来可得财产的行为是有效的。因为公民可以立遗嘱处分其财产。如果被承认人所立遗嘱是合法有效的,其立遗嘱时处分未来可得财产就是有效的。当被继承人去世后,继承人可以根据遗嘱,获得立遗嘱时尚未取得但现已取得的财产。如果该未来财产尚未获得
内部股权转让协议是否有效,需要按照协议的具体内容来作出判断。首先,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在有限责任公司内部,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股份。因此,如果不具备合同无效的情况,内部转让股权的行为都属于有效的行为,而且其他股东无权宣告这一项协
注册商标的许可合同除了需要备案之外与一般的民事合同无异,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合同的一般性规定。商标权人转让商标后就不享有商标权了,也就不再享有商标的处分权,其之后签订的许可使用合同属于无权处分的合同。根据法律规定,该类合同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