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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的意思是罪犯判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就是有期徒刑的刑期是1年,考察期(缓刑期)是2年。如果在在这期间没有犯罪或者被发现新罪,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如果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
缓刑 缓刑,是指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分了,在其具备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在一定的考验期间内附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刑罚的一种制度。缓刑的适用必须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1、缓刑适用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被判处超过3年有期
我国缓刑制度,是附有一定条件的暂缓执行刑罚或不执行原判刑罚的一种制度。它是指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认为暂不执行原判刑罚,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在一定考验期内,暂缓执行原判刑罚的制度。在考验期内,如果遵守一定的条件,原判
如果被告人没有上诉,检察院没有抗诉,也没有启动二审程序,那么就不需要二审了。相反,如果开始办理二审手续,即使被告人不上诉,也必须参加二审。法律规定,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对当地各级人民法院的
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是指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如果提出上诉或者抗诉后,经二审维持原判的,则应从二审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需要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进行考察,判决前先
1、刑法有“上诉不加刑”原则,即一审判决后,对于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的,二审法院不能直接加重判处;2、一审判决后,被告人不服判决提出上诉,二审法院认为原审认定事实错误,而且量刑畸轻的,应当撤销一
我国刑法中的缓执行制度,是附有一定条件的暂缓执行刑罚或不执行原判刑罚的一种制度,即指人民法院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认为暂不执行原判刑罚,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在一定考验期内,暂缓
二审才认罪是否会判缓刑,要根据是否符合缓刑的适用条件来进行确定: 1、犯罪情节较轻; 2、悔罪表现; 3、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主要是根据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程度得出的结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悔罪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缓刑执行期间又被抓进去的原因,主要是因为行为人犯罪或严重违法,需要撤销缓刑。根据法律规定,缓刑被撤销的原因有三种,分别为: 1、缓刑期间再犯新罪; 2、缓刑期间发现漏罪;3、缓刑期间严重违法。 缓刑执行期间再犯新罪,或者缓刑执行期间发现漏罪
取保候审不等同于缓刑,两者的性质不同,取保候审是由公安机关执行的,一种审判程序之前的强制措施。但是缓刑,是一种判决后的刑罚执行措施。两者的决定主体也不同,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决定,而缓刑由人民法院决定。并且,两者的适用条件不同,取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