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恶意串通行为又称做恶意通谋行为。是指在买卖活动中,双方以损害他人利益为目的,弄虚作假的违法行为。认定恶意串通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和第一百六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恶意串通司法解释如下: 1、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和相对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
一般情况下,法律上的恶意串通认定标准可从以下方面考虑: 1、各当事人均有损害他人利益的恶意,即不仅明知其行为有损于他人而故意进行,且实施该行为就是以损人利己为目的的; 2、当事人彼此勾结,通谋实施该行为,例如,代理人同第三人通谋损害被代理人
恶意串通的合同若是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
所谓恶意串通,是指行为人与相对人互相勾结,为牟取私利而实施的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 恶意串通的民事法律行为违反民法典自愿原则、诚信原则、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 恶意串通的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主观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行为无效。 恶意串通的构成要件有二: 一是主观心态是故意而为之,即明知某行为会损害他人权益,仍积极促成该行为发生或实施; 二是为了牟取利益,即通过实施该行为
恶意串通的代理行为无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和相对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恶意串通是指当事人相互勾结实施的有损害他人利益的恶意行为,行为结果客观上损害国
戏谑行为是指作出的意思表示并非出于表意人的真意,且期待对方会了解其并非出于真意。戏谑行为的意思表示一律无效。若相对人对戏谑行为信以为真,戏谑者有义务不迟延地向对方澄清误会,避免对方遭受合理的信赖利益损失。典型的戏谑行为有娱乐性言谈、吹嘘、或
首先,不能片面地认为合作意向书具备或者不具备法律效力,关键要看其内容。单从一般意义上的合作意向书来看,合同与合作意向书的不同在于:合同中应当规定合同签订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而合作意向书的内容一般仅包括合同签订主体,以及主体间就某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出现下列的七种民事行为,会被认定为无效: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4、恶意串通,损害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