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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包人的主要义务 a.发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作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保障施工所需的工作条件。 b.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的基础条件,保障施工的正常进行。 c.发包人中途停建、缓建或变更设计的因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d.发包人
发回重审的原因为: (1)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民事诉讼法》第170条的规定)。 (2)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
1、你好,建设工程纠纷类案件的特点就是,甲方拒付或延付工程款往往采取的理由为工程质量不合格或工期延误。你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是否存在质量问题,需要依据工程合同、项目签证、材料进场单等文件予以认定; 2、
工程施工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发包人和承包人。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发包方(建设单位)和承包方(施工人)为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 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第789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该条中“应当”一词表明,建设工程合同的签订只能采取书面形式。而根据《民法典》第469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的规定,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等可以有形地表
依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建设工程合同的类型主要包括: 1、施工合同、勘察合同和设计合同; 2、合同的具体内容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等信息; 3、工程的名称、范围、质量; 4、建设工期; 5、竣工验收; 6、质量保
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具体实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可以将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委托给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具体实施。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统一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