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债权可申报有哪些
债权可申报有哪些

债权可申报有哪些

2020-12-28 222
普法内容
可申报的债权要满足的要求:: 1、须为以财产给付为内容的请求权,给付标的为劳务或者不作为的请求权。不能申报; 2、须为以债务人财产为受偿基础的请求权; 3、须为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成立的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 4、须为合法有效的债权; 5、须为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请求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四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第四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破产法可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哪些
    破产法可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哪些

    债权人会议是由所有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组成,以保障债权人共同利益为目的,为实现债权人的破产程序参与权,讨论决定有关破产事宜,表达债权人意志,协调债权人行为的破产议事机构。 债权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 (一)核查债权; (二)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

    2024-07-10 49
  • 哪些是债权申报,请简析债权申报
    哪些是债权申报,请简析债权申报

    债权申报是指破产案件受理后,债权人依法定程序主张并证明其债权,以便参加破产程序的法律行为。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注意单选题)。 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

    2024-06-20 27
  • 哪些债权可以申报?哪些不可以呢?
    哪些债权可以申报?哪些不可以呢?

    哪些债权可以申报呢,你可以看下以下内容: 1、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2、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3、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

    2024-07-15 24
专业问答更多>>
  • 债权人申报债权有哪些,债权人申报债权有哪些要求

    债权申报的手续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必须按照以下要求进行:1、未过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被视为过期。附加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停止计息。2、附条件.附有期限的债权和诉讼.

    2021-10-27 15,340
  • 债权人的怎么申报破产债权申报有哪些

    申报债权,是人民法院在依法宣布债务人破产后,债权人依人民法院发出的通知或公告依法享有的权利,是任何人不能剥夺的。 人民法院在发出通知债权人、债务人已破产的通知或者公告中明确规定,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自

    2022-08-11 15,340
  • 哪些是债权申报,请简析债权申报

    债权申报是指破产案件受理后,债权人依法定程序主张并证明其债权,以便参加破产程序的法律行为。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注意单选题)。

    2023-03-31 15,340
  • 特别债权的情形有哪些,特别债权申报,特别债权申报

    债权申报的特殊情况如下:1、员工债权;2、利息请求权;3、待定债权;4、连带债权;5、连带债务人的代位权;6、连带债务的债权人;7、履行合同相对人的赔偿请求权。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九条,债权人逾期未申

    2021-11-16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什么是破产债权申报 01:05
    什么是破产债权申报

    破产债权申报,是指法院在受理破产案件后,债权人依法定程序主张并证明其债权,以参加破产程序并使债权得到实现的法律行为。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企业破产之后,需要成立专门的清算组,对企业的财产进行清算。清算组在清算期间应当通知、公告本企业债权

    656 15,340
  • 债权申报是什么意思 01:31
    债权申报是什么意思

    债权申报是指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时,当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要申报债权。债权申报是有时间限制的。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人民法院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

    2,629 15,340
  • 破产程序中债权人如何申报债权 02:12
    破产程序中债权人如何申报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的程序是: 1、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2、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3、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以及法律、

    1,579 15,340
丰培铭律师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继承
咨询律师
185-0044-7788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