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公司对分立后的债务承担方式:原则上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公司分立应当通知并公告债权人,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公司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如下: 1、出资形式风险。出资形式选择不当,依据我国法律,公司的设立申请将不被受理和批准。 2、出资履行的法律风险。比如出现抽逃出资、虚假出资、不适当履行出资责任的风险。 3、出资资产比例结构设置的风险。为保证公司资
分情况。根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从事的民事活动,法人成立的,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第三人有权选择请求法人或者设立人承担。因此,公司成立的,设立过程中的债务由
公司成立过程中的债务由公司承担;公司成立过程中产生的债务损害公司利益的,公司有权向有过错的发起人或股东追索。 如果发起人在设立公司过程中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债务,债务由公司和发起人共同承担,
如果公司最终成立了,则设立过程中的债务由公司来承担; 如果发起人在设立公司的过程中以自己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债务的,则债务由公司和发起人共同承担,债权人可以向发起人主张债权也可以向公司主张。 如果公
现在成立公司很容易。由于设立行为,在设立公司的过程中可能会对外产生债务。因为此时公司还没有成立,那么这笔债务该如何承担呢?从设立行为的后果来看,一种情况是公司成功,另一种情况是公司没有成功。公司的成立
主要有以下注意事项: 一.搞清楚是合伙还是公司,如果是公司,仅仅是股权装让。 二.财务审计;尤其是债务情况。
公司依法定程序进行注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公告,清理债权债务。如果经公告,在45天内债权人没有申请债权,视为自动放弃权利。如果没有公告,没有进行清算,由股东承担法律责任。可以查询工商档案,档案中应该有单位的债权债务承受人,否则工商部门不会核准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在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过程中,发起人需要承担以下责任: 1、如果公司未能成立,在公司设立过程中产生的公司债务,发起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2、如果公司未能成立,发起人应当向认股人返还股款,同时应当承担认股人的利息损失。 3、
劳务公司设立条件有五点,分别是: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200万元; 3、股东共同制定劳务派遣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